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的意见
农人[2003]273号
校属各单位:
为实现《华中农业大学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和第七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创建“整体水平国内一流,优势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进一步扩大我校博士后招聘和培养规模,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重视和发挥博士后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我校博士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博士后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实践证明,博士后研究制度有利于造就高水平科研人才,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有利于学术交流和学科的交叉与渗透,有利于博士后人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促进人尽其才和才尽其用。加强博士后工作是创建研究型大学的重要内容和主动适应未来大学办学模式变革的必要探索和准备,并将为我校落实人才引进和人才储备工作提供新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我校博士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校现有博士后规模与学校事业发展还不相适应,设站学科还较少,有关博士后培养的规划和制度有待完善,博士后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十五”我校博士后工作发展思路与目标
“十五”期间我校博士后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健全制度,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努力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1.调整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制度,为博士后工作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2.较大幅度扩大博士后招聘和培养规模,将博士后工作与创建研究型大学的进程协调起来,并且,博士后人员中外籍博士后、留学回国博士后和企业工作站博士后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3.重视和发挥博士后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与影响,努力使博士后正常出站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省级和国家级优秀博士后评选中有所突破,力争有30—50%的优秀博士后出站后能够留校工作。
三、加强博士后工作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博士后工作与学科建设、学校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2.多渠道筹措经费,努力扩大博士后招聘和培养规模。
(1)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在我校增设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积极争取增加国家资助指标。同时,积极向主管部门申请和争取专项支持。
(2)着力加强与设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的联系和合作,较大幅度地增加招聘企业工作站博士后人员。
(3)根据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和部门重要研究机构和课题组的需要,鼓励研究机构和课题组自筹经费招聘博士后。
(4)学校将博士后工作纳入事业发展预算,支持博士后招聘和培养工作。
3.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协同相关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广大教师,做好招聘宣传工作。广大教师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考查、主动吸纳国内外相关专业将近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以扩大博士后招聘规模。职能部门切实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4.调动相关学院和博士后合作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学校承认合作指导教师指导博士后的工作量。教师指导博士后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为:30标准学时/博士后人年。
5.努力改善博士后工作、生活条件和待遇,增加我校对国内外优秀博士的吸引力。
(1)做好博士后公寓的管理和生活设施的配备,为博士后及其家属居住、生活和办公提供必要的条件。
(2)纳入学校资助计划招聘进站的博士后,对正常出勤、承担和完成博士后研究课题任务的博士后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的,学校按国家和校内有关政策发给其工资和津贴。
(3)博士后出站后留校工作的,按《华中农业大学关于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农人[2002]244号)落实相关待遇。
(4)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和部门研究机构和课题组,根据承担科研任务的需要,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可自筹经费招聘博士后。学校为自筹经费招聘的博士后提供可租住的博士后公寓,其他条件和待遇由招聘机构和课题组自行解决。
(5)企业工作站博士后,其工资、津贴、奖酬金、住房以及在站期间的科研经费等支出,全部由相关企业负责支付。
(6)同意并鼓励在站博士后以我校教师身份向国内外相关机构申请科研项目和经费。
(7)对符合随迁条件、学校暂时不能安排工作岗位的随迁博士后配偶,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学校按月发给其配偶400元/人的生活补助费。随迁博士后子女由学校协助安排校内入园入学,与教职工子女同等对待。
6.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要切实履行必要的咨询、指导、支持和监督职能。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提高学校投入产出效益。
华中农业大学
二OO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