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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评审说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是在1985年国家实行博士后制度的同时设立的一项“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科研潜力和杰出才能的年轻优秀人才”的专项基金。国家一次性拨款给基金资本金,以资本金运作获得的收益作为当年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金资助金和工作活动经费。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是一种带有补助性质的科研工作经费。其申报和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根据每年年度预算与资金状况,以及每批申请人数确定资助总额及资助比例。基金处根据申请者所应具备的条件,按规定的审核与评审程序,择优分等级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评审及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 资助金等级与金额

资助金分二个等级:

一等为2万元人民币;二等为1万元人民币。

二、 申请条件

博士后研究人员到设站单位(含经批准招收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报到后,即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资助申请。

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研究工作中做出过优秀成绩;

2、申请资助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具备完成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工作条件。

下列情况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的;

3、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三、设站单位负责申报和审核工作

1、设站单位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申请资助项目的重要性及申请资助的必要性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2、设站单位于每年的三月十日到三十一日或九月十日到三十日期间将本单位所有申请者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集中报送基金会,并把申请者的评审资料费集中通过银行汇至基金会。

四、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工作

(一)申请材料的审核与归类分组

1、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具备条件、投送学科(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等逐一进行审核。

2、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归类并分学科组,由于存在中选比例问题,故每组含有的申请人数必须超过一定数量,个别组可能由几个相近的二级学科组成。

(二)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1、专家评审系统的组成情况

(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

是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发文确定的专家,人数较少,是通过反复研究、比较、推荐而组成的,均为全国各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多为院士和著名专家。

(2)2001年全国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及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的专家(约6000余人)。

a、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推荐范围

①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审系统专家;

③学科领域、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

④研究方向涉及多学科交叉研究,了解多学科、新兴学科的专家;

⑤进行学科交叉研究等创新工作研究的专家。

b、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专家的推荐范围

①在本行业中有学术造诣,对工程技术和工艺流程熟悉并有影响力的专家;

②对本行业技术和市场情况了解的各部门、各行业主管专家;

③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主管技术和市场的老总或总工程师级专家。

2、聘请评审专家的原则

(1)根据每一学科组申请人数的情况,聘请4-5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2)聘请专家的学科,均与所申报项目的学科为同一个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并尽可能地靠近同一个研究方向。

(3)属学科交叉研究的项目,尽量照顾到项目所涉及的学科,由相应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4)评审专家与申请者是同一单位的,应采取回避方式,选择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5)遇有涉密的申请材料,则根据其学科状况,与有关单位(如国防科工委等部门)联系,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汇报聘请专家等有关情况

(1)以书面形式报告本批总申请人数、聘请专家、学科分组等情况,并同时报告所需资助总额,请领导根据年度预算及资金状况,确定本批资助总额。

(2)主任通过后,将申请书、专家评审表、致评审专家的函等材料同时寄给评审专家,专家均通过信函进行评审。

4、专家评审的方法

专家根据《评分参考表》,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占20分)、过去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占20分)、申请资助的科研项目(占50分)、科研条件(占10分)等四个项目进行评分。根据择优原则,尽可能将本组申请人所得的分数拉开距离,并把每项得分和总分填写在《评分结果表》中,在规定期限内寄回基金会。

(三)初步确定获得资助人员名单

1、按照所指示总额算出本批中选比例,根据申请人的排名,

初步确定获得资助人员的名单。

2、一等资助人员较少,评审工作须慎重。平均分都在90分以上,并且大多数专家的打分排在小组第一的申请人具备遴选条件。根据学科与地域的分布,了解其科研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后初步确定一等资助人员名单。

(五)最终确定获得资助人员的名单。

1、以书面形式全面汇报本批评审工作情况。

2、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确定最终获得资助人员名单。

3、秘书长签字。

4、向各设站单位和有关部门印发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六)发放专家评审费

根据专家评审的基金申请材料数量,计算专家所得评审费:十名以下(含十名)为100元,十名以上,每份加10元。

(七)归档等后续工作

在获得资助人员的申请材料原件上填写评定结果,加盖公章,存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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