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3]126号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华中农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华中农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华中农业大学职务聘任与晋升认定期刊目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华中农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华中农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
评审基本条件》和《华中农业大学职务聘任与晋升认定期刊目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前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
2.《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3.《华中农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4.《华中农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5.《华中农业大学职务聘任与晋升认定期刊目录》
附件1
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师德师风与学术道德、学历与学位、资历、外语与计算机水平、考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基本条件和其他规定。
一、师德师风与学术道德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应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教育教学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培育学生;恪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和防止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发现有损师德师风、有悖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须从事过学生班主任、辅导员或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和义务,效果良好。
二、学历与学位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职务要求具备博士学位(公共基础课教学型岗位除外)。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包括各种培训班、学习班、专业证书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
三、资历
任职年限含任现职务的年限和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累计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累计年限从取得规定学历学位之后算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历起点要求如下: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且任初级职务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后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职后取得达标学历的需再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4.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四、外语与计算机水平
(一)申报者须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级别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具有规定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有效合格成绩,或持有效托福(TOEFL)成绩80分以上、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80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5.5分以上;
2.在境外取得学位或有一年以上国际交流合作经历。
(二)申报者须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级别的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参加国家或湖北省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
2.信息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
3.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核
正常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完成岗位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和任期综合考核在称职及以上。考核结果在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务。
六、人才培养
(一)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面向本科生讲授课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在任现职期间每年至少须面向本科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少于2学分(其中教学型岗位至少应独立主讲过两门课程)。
(二)所属学科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师申报教授,应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全程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挂靠其他学科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同样适合此规定。
(三)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须有教务处出具的课堂教学质量书面评价意见,且教学工作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服从安排讲授本科课程;
2.当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两次;
3.任现职期间未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或未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或未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4.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分近三年中连续两次位于本单位同职级教师的后10%(含10%)。
七、科学研究
(一)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教师申报教授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等),申报副教授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是指申请者独立申请获批,且有明确的项目合同或计划书和项目编号。
(二)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计算至当年8月31日,且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毕业后申报副教授,来校工作后发表的以培养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可计入。
(三)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申报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篇数不得超过申报材料中论文数的1/3。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学校认定期刊目录论文。
八、其他有关规定
(一)一般不受理破格人员的申报材料。
(二)实行限次申报制度。申报晋升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申报次数不得超过3次。如需继续申报,须取得突出成果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突出成果是指取得国家级成果奖励(前3名);或自然科学类申报教授在Nature、Science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文章,人文社科类申报教授发表多篇本学科SSCI收录论文或国内著名学术期刊论文。
(三)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外教育或科研经历。农业工程类教师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工厂、企业工作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经历。
(四)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能申报所在岗位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类别,不能跨系列申报。
(五)教师系列人员转报非教师系列职务者,须办理转岗手续后方可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转报教师系列职务者,须在教师岗位工作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
(六)35岁以下教师申报教授职务职数单列,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按单列申报。
(七)对申报时在国(境)外的申报者,须书面承诺次年12月31日之前能回校工作。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型教授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1-3项必须达到,4-9项至少达到其中3项)
1.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200学时以上;
2.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获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1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近五年学生教学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且至少有2年位于所在单位前20%;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至少1项,发表3篇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在教育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五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二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主持);
5.主持课程建设,并作为主要成员获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排前三),或作为主持人获批校级优质课程建设;
6.出版主编规划教材1部或参与编写10万字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至少1项;
7.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体育竞技或创新创业实践,获省级及以上二等奖;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
8.积极承担学科专业建设责任,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承担教学研究项目或课程建设任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并取得实效;
9.积极组建或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合作精神良好。
(二)科研任务要求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三)代表性论文要求
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至少5篇,其中,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篇SCI或EI收录论文,其它类不少于1篇本学科权威期刊论文。
二、教学科研型教授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至少达到以下3项)
1.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48学时以上;
2.近五年教学质量与效果综合评价优良,获得过相关教学奖励和表彰;
3.积极承担学科专业建设责任,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承担教学研究项目或课程建设任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并取得实效;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
(二)科研任务要求
自然科学类教师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累计到帐经费50万元以上;
人文社科类教师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艺术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类教师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从事应用研究的自然科学类教师,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三)代表性论文要求
1.适用自然科学类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发表影响因子5.0及以上SCI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SCI论文至少2篇;或SCI论文至少5篇。
应用研究:发表SCI、EI或一级学报论文至少3篇。
2.适用农业工程类
发表EI或SCI论文,影响因子5.0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论文至少2篇;或3.0以下论文至少5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论文。
3.适用人文社科类
发表论文10篇,其中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4000字以上)、《求是》发表论文1篇或SSCI、A&HCI、SCI收录论文1篇,并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4.适用艺术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类
发表论文8篇,其中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发表论文5篇,其中SSCI、A&HCI或SCI收录论文1篇。
(四)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第4项为必备条件):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独立、正式出版20万字及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或作为副主编出版国家规划教材2部。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有1项发明专利获国家优秀及以上奖励。
4.选育出2个及以上新品种经省级或1个新品种经国家审定并推广,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药、新产品等同于新品种);或通过省部级审定并颁布实施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规程2项;或长期从事某一领域应用研究,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并转化推广,近五年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5.获省部级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限前二名);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及国际建筑、规划设计或学科竞赛获奖3次。
6.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7.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峰值在8.0及以上,或发表峰值在5.0及以上的SCI论文至少2篇。
附件3
华中农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研究员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正确处理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并能运用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科学指导学校或部门的党政管理工作。
2.主持或负责部门(学院、部)工作,成绩突出且群众公认,任现职期间至少3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至少1次聘期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1.开展工作研究,主持制订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或重要文件),或起草学校(学院、部门)事业发展规划(或重要管理制度)等,并付诸实施(附有关文稿、文件以及证明材料)。
2.发表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权威期刊不少于1篇。
(三)岗位业绩要求(至少达到以下1项要求)
1.出版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20万字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1部,或参编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4.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校级综合表彰奖励2次及以上。
二、实验(工程)技术岗位研究员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和科技创新能力;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的能力。
2.主持实验室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有较高的实验技能,能熟练使用本学科领域先进仪器设备,能根据用户需要使用或开发仪器设备的新功能、新用途;能熟练排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故障,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确保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3.主管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并承担2门以上实验课程的讲授或指导工作;有效指导其他技术人员工作,培训学生掌握现代先进技术技能。
4.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3次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岗位业绩要求(至少达到以下3项要求)
1.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或指导科研、人才培养,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1项。
2.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公共平台建设,进展良好,效果显著。
3.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主持设计3个及以上综合实验方案,或开发出至少1项仪器设备新功能、新用途,并应用于实际工作,效果良好。
4.独立编制3份及以上综合实验分析报告,数据分析处理科学规范。
5.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主要建设者;或在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连续工作8年以上,且作为骨干成员系统参与过一轮及以上国家组织的实验室(或中心)评估并作出重要贡献。
6.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5篇以上。
7.主持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或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并至少有1项对外转让或组织开发。
8.主持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或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并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内实施。
(三)研究能力要求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6篇,或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3篇,并作为完成人发表影响因子3.0以上SCI论文1篇。
三、农业技术岗位研究员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熟悉并掌握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推广、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知识和法规。
2.能够把握相关农业技术发展的国内外现状和趋势;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技术知识解决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监督、技术管理和技术开发与经营等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表现出较高水平。
3.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3次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岗位业绩要求(至少达到以下3项要求)
1.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或指导科研、人才培养,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1项。
2.主持或为主承担(排名前三)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
3.负责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计划、技术方案或技术意见、建议被采纳,经实施后取得良好效益。
4.在技术推广中独立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撰写过水平较高、实用性强的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
5.主持或为主(排名前三)制定行业标准或科技管理规定、技术规程3次以上。
6.主持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开发项目,取得省级及以上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7.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5篇以上。
8.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申报和组织完成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三)研究能力要求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6篇,或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3篇,并作为完成人发表影响因子3.0以上SCI论文1篇。
四、图书档案系列研究馆员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图书资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及其它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突出的成果;熟练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专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及时跟踪当代图书资料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
2.全面主持或指导大型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或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及业务管理制度;精通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能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事高难度的参考咨询服务和高水平的文献管理研究,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解决重大的业务问题。
3.长期工作在图书档案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图书档案工作的业务骨干。
4.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3次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8篇,其中SSCI、A&HCI、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或国内权威期刊不少于2篇。
(三)岗位业绩要求(至少达到以下1项要求)
1.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主编著作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本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项1项;
4.主持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重大读者服务项目3项,取得显著效益,并经市(厅)级主管部门论证认可。
五、出版编辑系列编审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出版编辑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某学科领域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方面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了解出版行业的新技术,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编辑工作的知识和技术。
2.熟悉出版工作各环节的业务,政策和理论水平高,编辑和组稿能力强,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发重大选题。
3.长期工作在出版编辑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出版编辑工作的业务骨干。
4.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3次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8篇,其中SSCI、A&HCI、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或国内权威期刊不少于2篇。
(三)岗位业绩要求(至少达到以下1项要求)
1.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主编著作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
3.获国家期刊奖(排前二)或省部级期刊奖、新闻奖一等奖(排名第一)1项以上;
4.年均在所出刊物上编发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文稿30篇以上,并被国内重要文摘刊物选用8篇以上或被国际重要文摘刊物选用4篇以上;
5.年均向中央主流媒体编发或采编反映学校重大事件的新闻文稿15篇以上。
六、卫生技术系列主任医师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精通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医疗卫生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某一领域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掌握国内外医疗卫生先进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
2.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能解决复杂疑难的临床和技术问题;主持医疗卫生专业某领域的全面业务工作;带教能力强,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遵守医德规范。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成绩显著,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3次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5篇。
(三)岗位业绩要求(至少达到以下1项要求)
1.完成医院分级管理中规定的相应级别至少五例病例的五份以上甲级病历,其中疑难病例2例以上;
2.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限前三名);
3.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
4.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的著作或译作;或参编10万字以上的医学及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附件4
华中农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第一章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系统、完整地独立主讲过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二)近2年的总教学工作量必须在240学时以上,或年均120学时以上。
二、科研要求
(一)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申报副教授应该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有国际认可的研究成果,以自身工作为主要内容,以主要作者身份(包括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多篇高水平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0以上。并且以本人为主(唯一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5.0的杂志发表论文;或以并列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除以并列第一作者人数≥5.0。(影响因子以该刊物历史最高影响因子为准)
2.有独立主持的科研课题(要求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加课题分经费者不算)。
(二)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教师任现职以来,以主要作者身份(包括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一篇或以上SCI收录论文;并且独立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或横向项目(项目总经费50万元以上)。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对于从事粮食、棉花、油菜等主要农作物育种研究的要求至少有一个审定新品种(省级)。
对于从事非主要作物研究的要求至少有一个应用性成果,包括省级以上审定新品种或者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新技术或者申请获准的国家(国际)专利。申请者应为第1完成人,通过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不论主要或非主要农作新品种),需要提供审定材料及其影印件;
2.对于从事粮食作物研究的,完成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生产性试验1项或以上。
3.工艺创新性研究成果,在相关产品生产应用能提高效益10%或下降成本10%,在企业达到实际应用有专家鉴定,效益证明等相关支撑资料。应用性成果包括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新技术、申请获准的国家(国际)专利。申请者应为第1完成人,且需要提供审定、专利材料及其影印件。
4.新产品研发成果,在替代已有产品上有一定优势或者具备新应用领域。产业规模达到每年2000万元或以上。
5.对企业的综合技术输入、集成与整合:申请者为第1完成人,连续3年凭借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或技术革新,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或集体增加收益20%。申请人需提供需要提供与申报专业相适宜的技术转让合同及其影印件,行业专家鉴定以及效益证明等相关支撑资料。
第二章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整指导过本科生毕业论文;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参与1项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一个实践教学环节。
二、科研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它有项目编号的国家级项目;
2.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且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主要作者身份(包括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下同)发表5篇高水平研究论文,其中SCI收录论文3篇或单篇影响因子≥4.0的SCI论文1篇(以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除以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人数,影响因子以该刊物历史最高影响因子为准,下同)。
2.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审定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品种1个或者鉴定成果1项。
三、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1部以上;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均排名前3);
4.通过2项省部级组织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或审定通过省部级新品种2个或国家级新品种1个(均排名前3);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或累计影响因子≥8.0;
6.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奖励或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7.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大学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
8.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到账技术转让费不低于30万元;
9.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
第三章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系统完整地独立主讲过1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且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主持、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
(二)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完成一个实践教学环节。
(三)总教学工作量须在600学时以上,或年均120学时以上。
二、科研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它有项目编号的国家级项目;
2.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且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表科研论文至少5篇,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且累积影响因子达到3.0。
2.以第一完成人身份选育新品种或研制新药1个。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至少1部;
3.至少1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4.至少1项新成果、新技术经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鉴定;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或累计影响因子≥8.0;
6.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奖励或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7.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大学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
8.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到账技术转让费不低于30万元;
9.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
第四章 园艺林学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园艺学、林学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科研要求
1.至少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级别国家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一项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以批准的项目投标书为依据)。
2.发表研究论文5篇,其中发表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峰值达3.0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不少于4.0。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
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至少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累计不少于5万字);
4.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达5.0及以上;或发表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7.0(含7.0);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检索系统收录的研究论文10篇,其中发表SCI收录论文达4篇以上(含4篇);
5.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6.选育出1个及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部门审定并推广,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1.至少每年讲授1门本科生专业课程,周学时不少于3学时,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得分不低于90分;
2.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
3.按照院系安排,承担本科生实习、毕业设计等指导工作。
(二)科研要求
1.发表5篇及以上建筑、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类核心期刊及认定的专业期刊论文(其中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1部专著(第一作者)可折算3篇CSSCI刊源论文。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单项应用研究项目且经费10万元以上;
(2)规划设计项目(排名前三)获得省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建设部优秀规划设计三等及以上奖项1项;
(3)获重大国际规划设计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参加国际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全国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
(4)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国际知名艺术展参展或其他获奖情况。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至少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累计不少于5万字);
4.任现职以来,至少发表8篇建筑、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类核心期刊及认定的专业期刊论文或CSSCI收录论文,其中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5.主持单项经费为30万元以上的应用研究项目;或近五年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到账经费不少于50万元;
6.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7.获省部级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前三名);或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及国家建筑、规划设计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奖2次。
附录: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学术刊物等效界定说明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学科核心学术刊物
以下刊物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学科核心刊物,视为与CSSCI和CSCD等效:
《建筑师》、《新建筑》、《建筑技术》、《城市规划汇刊》、《风景园林》、《世界园林》、《时代建筑》、《世界建筑》、《城市建筑》、《城市环境设计》、《南方建筑》、《华中建筑》、《建筑史》、《故宫博物院院刊》、《建筑与文化》、《古建
园林技术》、《现代城市研究》、《规划师》、《中国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程》、《住区》
2.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类期刊基本没有标注通讯作者的惯例,故教师署名的、第一作者为学生的文章等同于教师为通讯作者。
第五章 经济管理-土地管理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科研要求
(一)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或主持1项国家、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以批准的项目投标书为依据)。
(二)以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5篇,其中在国内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3篇,其中在SCI、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1部专著(第一作者)可折算3篇CSSCI刊源论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独立、正式出版10万字及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或者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4.作为副主编出版国家规划教材2部,或者作为主要成员参编国家规划教材字数达到10万字;
5.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6.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六章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系统、完整地面向学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积极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精品课程建设或品牌专业建设,或示范中心建设,或参与教材建设等。
二、科研要求
(一)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省部级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1项国家级课题和1项省部级课题。
(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其研究方向上发表研究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独立、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5.研制出1个及以上新产品经省级以上部门审定并推广,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指导大学生或研究生科学研究或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7.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一定的技术转让费(申报副教授职务者不低于20万);
8.获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改革、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奖励。
第七章 工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积极参与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学院的各类教学任务。任现职期间系统、完整地面向学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近5年年均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
(二)发表教研论文至少1篇;或主持指导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至少1项;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至少1项。
二、科研要求
(一)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承担校外各级各类课题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或承担校外各级各类课题年均到账经费10万以上;或主持指导本科生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至少2项;(经费计算以科发院、计财处证明为准)
(二)在本学科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至少2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1部以上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获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排名前五);
3.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4.指导本科生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至少1项;
5.主持1项新成果、新产品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组织验收;
6.在本学科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SCI、EI收录论文4篇或发表影响因子大于5.0以上SCI收录论文1篇或3.0以上收录论文2篇;
7.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参与项目经费40万元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2项;
8.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第八章 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系统、完整地独立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参加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前三名)。
二、科研任务要求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博士毕业5年以内或35岁及以下的,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基金)项目;博士毕业满5年或者35岁以上的,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基金)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个人可支配经费近五年年均不少于5万元,或主持其他科研课题个人可支配经费近五年年均不少于10万元;环境工程、资源环境信息工程学科须主持校级(不含校级)以上课题且近五年年均不少于10万元。
三、代表性论文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5.0以上;或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环境工程和资源环境信息工程学科EI论文、环境科学学科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SSCI论文等同)。
四、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或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
3.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副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4.获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或软件登记著作权1项。
5.研制出1个及以上新产品经省级以上部门审定并推广,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持1项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获省部级鉴定。
7.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
8.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毕业生论文,获得省级优秀论文。
第九章 水产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系统、完整地独立主讲过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近5年的总教学工作量在600学时以上,或年均120学时以上。
(二)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至少1项(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独立指导过一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合格硕士生。
二、科研要求
(一)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万元以上)至少1项或承担项目总经费年均至少10万元。
(二)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表科研论文至少5篇,其中至少2篇论文被SCI收录且单篇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2篇EI等同1篇SCI)。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下同)至少1部(编写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获省部级教研、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3.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4.至少1项新成果、新技术经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验收;
5.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6.育成新品种1个,并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达到8篇以上(其中SCI收录论文至少4篇);
8.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
第十章 文法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文、法学科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文学科教师除外)。
(二)科研要求
1.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或主持1项国家、省部级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以批准的项目投标书为依据);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1项国家级课题和1项省部级课题(以批准的项目书为依据)。
2.发表研究论文5篇,其中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研究论文3篇,其中在SCI、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1部学术专著可折算3篇CSSCI收录论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1次;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奖励或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3.出版学术专著1部;
4.作为副主编出版规划教材2部,或者作为主要成员参编规划教材字数达到3万字;
5.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艺术学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1.平均每年讲授2门本科生专业课程;
2.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
3.按照院系安排,承担本科生的实验、实习、毕业设计等指导工作。
(二)科研要求
1.以第一作者发表5篇及以上艺术类核心期刊及认定的专业期刊论文或CSSCI收录论文(其中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1部专著(第一作者)可折算3篇CSSCI刊源论文。
2.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纵向课题;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前三位)参加1项省部级课题(以批准的项目书为依据);或主持1项应用研究项目且经费3万元以上;
(2)创作作品获省级主管部门表彰二等奖至少1项(排名前三位),或三等奖至少1项(排名前二);或设计项目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表彰优秀设计项目二等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
(3)获重大国际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参加国际竞赛、全国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励;
(4)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国际知名艺术展参展或其他获奖情况。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2.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奖励或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3.独立举办画展1次或在专业出版社出版个人画册1套;
4.在本专业权威刊物发表3件创作作品;
5.创作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1次以上或全国协会级2次以上或部省级3次以上;
6.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至少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累计不少于5万字);
7.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达到10篇以上(其中CSSCI至少5篇);
8.主持单项经费为10万元以上的应用研究项目;或近五年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到账经费不少于30万元;
9.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外观专利2项;
10.获省部级创作、设计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限前三名);或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及国家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奖2次。
附录:艺术学学术刊物等效界定说明
1.艺术学核心学术刊物
以下刊物可认定为艺术学核心刊物,视为与CSCD和CSSCI等效:
《包装工程》、《电影文学》、《艺术教育》、《艺术与设计》、《中国美术教育》、《美术大观》、《美术教育研究》、《美术观察》、《新美术》、《室内设计与装修》、《美术与设计》。
2.艺术类期刊基本没有标注通讯作者的惯例,故教师署名的、第一作者为学生的文章等同于教师为通讯作者。
第十一章 理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型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1.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不包括无本科专业的系)。
2.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
(二)科研要求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发表教学或研究论文5篇,其中发表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4.作为主要成员获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排前三);
5.出版主编教材1部或参与编写5万字以上;
6.发表研究论文6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7.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二、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不包括无本科专业的系)。
(二)科研要求
1.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或主持1项国家、省部级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以批准的项目投标书为依据);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1项国家级课题和1项省部级课题(以批准的项目书为依据)。
2.发表研究论文5篇,其中发表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4.独立、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
5.获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6.发表研究论文8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
7.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8.注册软件著作权1项,或新技术在省级及以上信息化基地应用1项,并推广运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章 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完整指导2届以上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达240学时以上。
二、科研要求
(一)主持校级竞争性研究项目1项,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排前三)。
(二)代表性论文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论文5篇;
2.发表论文4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外教社杯”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奖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3.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或A&HCI论文1篇,或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1部学术专著可折算3篇CSSCI收录论文。
三、教学效果与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至少3年居全院前20%;
2.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3.作为主要成员获批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等竞争性课程(排前三);
4.主编出版教材1部或参编5万字及以上;
5.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指导学生获国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圆满结题;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英语竞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6.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
7.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改革、专业和课程建设等,所取得的成果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产生了良好效果;或参与国别、区域等政治、经济、社会领域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影响。
第十三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型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达180学时以上(不乘系数)。
(二)科研要求
1.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或主持1项国家、省部级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以批准的项目投标书为依据);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1项国家级课题和1项省部级课题(以批准的项目书为依据)。
2.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或研究论文5篇;或发表研究论文4篇,其中在学校指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1部学术专著可折算3篇CSSCI收录论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次。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4.作为主要成员获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前三)获批校级精品课程。
5.出版主编教材1部或参与编写5万字及以上。
6.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至少1次。
二、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教学研究项目1项;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达100学时以上(不乘系数)。
(二)科研要求
1.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或主持1项国家、省部级重大招标课题的子课题(以批准的项目投标书为依据);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1项国家级课题和1项省部级课题(以批准的项目书为依据)。
2.发表研究论文5篇,其中在学校指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学校指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研究论文3篇,其中在《哲学研究》、《经济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SCI、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1部学术专著可折算3篇CSSCI收录论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次;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4.独立、正式出版10万字及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或作为副主编出版国家规划教材2部,或作为主要成员参编国家规划教材字数达到10万字。
5.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6.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7.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至少1次。
8.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十四章 体育部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一)平均每年承担2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总教学工作量在320学时以上;近3年学生教学质量评分位于前50%。
(二)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参加国家、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以上(排前三)。
二、科研要求
(一)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前三)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
(二)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2.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或参加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排前五)。
3.获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排前五);或作为主持人获批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4.出版主编教材1部或参与编写5万字及以上。
5.承担校学生体育代表队训练工作,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比赛前六名(球类项目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
6.获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称号。
第十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岗位业绩要求
(一)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够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以学生为本,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任期内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
(三)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招生、就业、心理健康、学生日
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能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能够做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特色、创品牌,并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
(四)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特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五)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六)任现职后,年度考核至少1次被评为优秀或获得1次校级奖励。
二、教学要求
年均教学工作量24学时以上,并承担一定量的党课、团课辅导任务和就业指导课教学任务;5年内至少3次组织并带队指导暑期社会实践或参加军训。
三、科研要求
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为权威期刊。
1部学术专著可折算3篇CSSCI收录论文。
四、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规划教材、译作,下同)至少1部(编写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获省部级教研、科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学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或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至少一项;
3.主持校级研究项目至少1项,或参与省部级研究项目至少1项;
4.发表研究论文6篇以上,其中权威期刊2篇以上;
5.在教学、科研或工作领域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成就,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十六章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起草学校或学院的事业(或学科)发展规划、重要管理制度、综合调研报告等,并付诸实施(附有关起草文稿、文件以及证明材料)。
(三)任现职期间至少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为权威期刊。
1部学术专著可折算3篇CSSCI收录论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排前三)承担高教管理研究的校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2.出版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
3.参与起草咨询决策报告,被省部级领导签批或有关部门采纳;
4.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5.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十七章 高级工程师(实验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实验工程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和培养研究生掌握相关技术技能。
(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技能,研究开发的项目能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在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较高的实验技能,能熟练排除大型贵重实验仪器的一般故障;操作大型设备使用效益显著,主管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并承担1门以上实验课程的讲授或指导工作。(实验系列适用)
(四)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承担某一方面的生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主持3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或承担2项以上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的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已通过国家注册工程师(建筑师)等考试,取得注册资格。(工程系列适用)
(五)任现职期间至少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5篇;或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3篇,并作为完成人发表影响因子3.0以上SCI论文1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十位)、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七位)、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限主持)。
2.主持设计2个以上综合实验(或工程设计)方案,并被应用于实际工作2年以上,效果良好;或承担的工程管理项目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
3.参编全国实验教材或学术专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作为第一、第二申请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注册3项以上;
5.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主要建设者;或在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实验室(或中心)评估并作出积极贡献。
6.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十八章 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熟悉并掌握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推广、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知识和法规。
(二)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农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技术知识解决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监督、技术管理和技术开发与经营等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表现出较高水平。
(三)任现职期间至少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聘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5篇;或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3篇,并作为完成人发表影响因子2.0以上SCI论文1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或指导科研、人才培养,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开发经鉴(审)定品种(产品)至少1项;
2.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申报和组织完成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3.在技术推广中独立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或撰写水平较高、实用性强的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
4.主持或为主(排前三)制定行业标准或科技管理规定、技术规程2次以上,且效果显著;
5.取得经省级及以上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开发项目,经鉴定验收,成果显著。
6.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十九章 图书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系统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他学科有系统的研究。
(二)担任文献管理、研究和参考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能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
(三)长期工作在图书档案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指导过多名业务骨干。
(四)任现职期间至少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至少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5篇;或发表论文4篇,其中权威期刊至少1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参加编著并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行业学会下达的全国性研究课题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前三)参与本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4.主持完成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业务工作且被采纳应用;
5.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二十章 出版编辑系列副编审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出版、编辑及其他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
(二)作为责任编辑的期刊均为合格品,其中优良品率不低于现有编辑出版系列副高级职务的平均数;组稿能力较强,每年编辑刊发稿件不少于30篇,其中优秀稿件不少于3篇。
(三)长期工作在出版编辑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出版编辑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任现职期间至少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至少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5篇;或发表论文4篇,其中权威期刊至少1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行业学会下达的全国性研
究课题至少1项;
3.获得国家期刊奖(排前三)或省部级期刊奖、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4.主持完成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业务工作且被采纳应用;
5.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章 高级会(审)计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系统掌握财务会计(审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担负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审计)工作,能对中级以下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指导。
(二)熟悉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能够起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解释、解答相关的财务法规;能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三)长期工作在财务一线,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能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2次为优秀,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主持校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2.撰写高水平财务(审计)工作报告2篇以上,对加强学校财务(审计)管理工作起到积极有效作用。
3.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章 卫生技术系列副主任医(护、药、技)师
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努力,团结协作,能较好履行主治(管)(护、药、技)师职责。
(二)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诊断符合率高,无医疗事故;有一定带教能力,能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遵守医德规范。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申报者须通过湖北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测试。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2次为优秀,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二)至少1项达到以下要求:
1.参编10万字以上的医学及其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2.参与省市级科研课题(排前五)或厅局级科研课题(排前二);或主持学校相关课题。
3.获省市科研成果奖励(排前五)。
4.获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章 中小学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掌握各年级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胜任教学工作;能指导中、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服从学校安排,能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两项以上,所上优质课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科在全区同类班级中质量居于前列。
(三)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修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教育效果好,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考风好,得到大家公认、被评为区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2次为优秀,或荣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与研究成果要求
(一)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能独立开展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写出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
(二)在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工作岗位相关的论文至少4篇。
附件5
华中农业大学职务聘任与晋升认定期刊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现将我校职务聘任与晋升学术期刊认定目录公布如下:
一、国际著名学术期刊
Nature,Science
二、重要索引收录期刊
(一)SCI(科学引文索引),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涵盖学科:农业科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学等。
(二)EI(工程索引),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涵盖学科:农业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和工艺工程、计算机和数据处理、应用物理等。
(三)ISTP(国际会议录索引),是由ISI公司出版的重要数据库之一,专门收录世界各种重要的自然科学及技术方面的会议,包括一般性会议、座谈会、研究会、讨论会、发表会等的会议文献,涉及学科基本与SCI相同。
(四)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ScienceCitationIndex)。涵盖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语言学、哲学、心理学、图书情报学、公共卫生等。
(五)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涵盖学科:建筑学、艺术、文学、哲学等。
(六)ISSHP(社会科学和人文会议录索引),收录数据涵盖了包括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文学、历史学、公共卫生等学科领域的会议文献。
三、国内著名学术期刊和权威学术期刊(人文社科类适用)
(一)国内著名学术期刊
1.中国社会科学;
2.新华文摘(4000字以上);
3.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头版发表的理论文章、《求是》杂志理论文章(4000字以上)可视为国内著名学术等效期刊。
(二)国内权威学术期刊
指相关学科领域最优学术期刊,一般以各一级学科国家级学术研究机构主办的刊物为准,具体刊物附后。
四、国内核心刊物
(一)《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核心库来源刊物。
(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的来源刊物。2011年5月前发表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与CSSCI收录论文等效;在《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的研究论文仅视同1篇CSSCI等效论文。
五、在上述刊物发表论文均以通过情报检索机构检索并出具书面证明为准。论文应以主要作者身份(包括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以并列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SCI、EI论文,其影响因子以该期刊历史最高影响因子除以并列第一作者人数确定。
附
国内权威学术期刊
学科名称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哲学
哲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自然辩证法研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山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理论经济学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世界经济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国际贸易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
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
环球法律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法学评论
武汉大学
社会学
社会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青年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社会
上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中共中央编译局
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
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
政治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中共党史研究
中共中央党校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学
教育研究
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所
高等教育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
中国高教研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
教育部中国教育报刊社
心理学
心理学报
中国心理学会
心理发展与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
应用心理学
中国社会心理学会
体育学
体育科学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中国体育科技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研究所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中国语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语言教学与研究
北京语言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北京外国语大学
外国文学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外国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现代外语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翻译
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研究中心、中国翻译协会
新闻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现代传播
中国传媒大学
当代传播
新疆日报社;深圳特区报社;新疆新闻工作者协会;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艺术学
文艺研究
中国艺术研究院
美术
中国美术家协会
装饰
清华大学
民族艺术
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
城市规划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建筑学报
中国建筑学会
中国园林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学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管理科学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教学研究会;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管理工程学报
浙江大学
工商管理
管理世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管理学报
华中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农林经济管理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农业经济问题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
农业技术经济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
公共管理
人口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自然资源学报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山东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山东师范大学
中国土地科学
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中国行政管理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中国图书馆学报
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
情报学报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大学图书馆学报
北京大学
说明:以上按国家学科门类目录排序,同一学科按影响因子高低排序。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