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学校教师外语水平,提升国际合作交流能力,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拟选派部分教师参加2015年度脱产外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的在职中青年教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已确认近两年即将出国研修,需要获取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证书的教师;
2.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拟推荐出国研修的中青年教师。
近三年已经出国留学或研修一年以上,或教学评分处于所在学院同职级人员后10%,或无任何科研成果、未发表认定期刊论文的教师不予派出培训。
二、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形式: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进行全脱产式学习,学习结束后须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时间:2015年3月——2015年6月,为期4个月。
三、培训费用
1.学校承担参训人员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考试费和一次往返路费,生活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2.培训结束时未能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合格证书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培训要求
1.中青年骨干教师外语培训起点高、强度大,报名参训的教师应具备较好的外语基础;
2.参训教师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保证学习班的时间要求,统筹安排好工作任务;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参训教师有效期内若没有取得国(境)外研修资格,将丧失国家公派出国(境)研修资格。
五、报名及选派
1.各单位可推荐2—4名人员报名。11月10日前,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所在教研室(系)、学院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
2.各学院(部)在确定选派教师时,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与教师要协调好2015年度春季课程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11月25日前,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参训的人员名单,并与参训教师签订《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培训进修协议书》;
4.具体派出日期以四川外国语大学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E-mail:rscszk@mail.hzau.edu.cn
人事处
2014年10月23日
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2015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