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帮助新入职教职工形成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备的学术规范和教学科研技能、了解高等教育和学校事业发展状况,提升新教职工综合职业素质,现将2014年新教职工入职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7月以后引进或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含思政教师)、党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往年没有参加过入职培训的上述人员。
二、培训阶段
今年入职培训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集中培训、分类培训与专题研讨、学院教学实践培训阶段。
集中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让新教职工学习了解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规范、学校事业发展现状、学校基本政策与制度等。
分类培训与专题研讨:针对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和思政教师不同的工作特点,开展专题科研讲座、业务指导和专题讨论,提高不同类型教师的业务素质。
学院教学实践培训:由学院(部)负责组织,为新教师配备指导老师,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新教师教案设计、备课试讲等进行指导,提高新教师教学质量,并组织学院(部)教学实践培训考核小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三、培训时间
培训总时间为2014年秋季一学期。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28日,报名时间为8月21日,报名地点为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08);分类培训和专题研讨时间为9月-10月,由人事处、科发院、教务处、学工处组织并安排具体时间;学院教学实践培训时间为9月-12月,由学院组织并确定具体时间。
四、培训考核
所有参训教职工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分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分类培训与专题研讨)考核和第二阶段(学院教学实践培训)考核。
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由培训论文成绩、专题研讨指导教师评分、培训考勤组成。
第二阶段考核成绩由学院(部)教学实践培训考核小组组织测评,并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新教师入职培训教学实践考核表》。
两个阶段考核成绩均合格(非教师只需第一阶段成绩),颁发学校认定的教职工入职培训合格证。
五、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到相关个人,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影响参训人员培训的工作任务。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报人事处审批后参加下一年度入职培训。
2.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新教师教育教学实践培训和考核。要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每位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现代教育教学思想的引导和教育教学技能、科研技能的培养。
3. 参加入职培训的所有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本人先提交《新教职工入职培训请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经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请假。
4. 入职培训的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入职培训合格成绩将作为教职工转正定级、申办教师资格证和职务评聘、岗位聘任的必备条件。
联系人: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人事处
2014年6月30日
新教职工入职培训请假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