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专任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外语交流水平,提升国际合作交流能力,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拟选派部分教师参加2014年度春季脱产外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的在职中青年教师。
近三年内,已经出国留学或研修一年以上的、或教学评分处于所在学院同职级人员的后10%的、或无任何科研成果及认定期刊论文发表的教师不予派出培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确认近两年即将出国研修,需要获取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证书的教师;
2.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拟推荐出国研修的中青年教师。
二、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形式:专任教师外语培训由人事处师资科负责组织,赴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全脱产式学习。学习结束后须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时间:2014年3月3日——2014年6月26日。
三、培训费用
1.学校承担培训人员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考试费和一次往返路费。生活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2.培训结束时未能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合格证书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培训要求
1.中青年骨干教师外语培训起点高、强度大,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
2.参加培训的教师须经本单位同意且不影响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报名,保证学习班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3.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参训教师有效期内若没有取得境外研修资格,学校今后将取消其出国研修1:1配套资助资格申请。
五、报名及选派
1.各单位可推荐2—3名人员报名。12月10日前,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华中农业大学专任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点击下载),所在教研室(系)、学院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2.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被批准派出的教师及其所在单位要与学校签订《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培训进修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3.根据目前学校教师外语培训情况,2014年学校仅组织春季一次集中外语培训,秋季不再组织。
联系人:王娜 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E-mail:rscszk@mail.hzau.edu.cn
人事处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