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我校培训点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2012年7月以后引进或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含德育教师)、党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 往年没有参加过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上述人员;
3. 研究生阶段主修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不参加相应课程的培训但须参加岗前培训考核。报名时提出申请,并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表复印件。
二、培训报名
1. 网上预报名
本次培训、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校人事处确认方式进行。
个人网报时间:7月1日—8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spzx.hubu.edu.cn/trainSys/
2.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0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8室)
现场报名时领取培训教材及自学辅导资料、岗前培训安排表、填写新教职工岗前培训信息采集手册(自带三张一寸同底照片)、缴纳岗前培训考试费。
培训费用:教材及自学辅导资料费155元,培训费280元,考务及证书工本费150元。教材费和培训费由学校承担,考务费及证书工本费150元由参训人员自理,由学校代收交至省师培中心。岗前培训考核未通过者,补交教材费、培训费。
三、培训安排
岗前培训由教育教学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两部分构成。
教育教学课程学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典型报告等形式开展培训。前阶段培训以专题讲座形式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后阶段集中学习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相关知识。培训时间为8月21日—30日。
教学科研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由各院(系、部)组织安排,各院(系、部)结合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新教师配备导师,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新教师备课、讲课等教学环节进行规范指导。德育教师教学实践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安排。行政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实践由所在单位负责技能和能力提高的训练和指导。时间为2013年9月—2014年1月。
四、培训考核
1.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暂定于10月19日左右,考试地点为湖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前一周,个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往年考试不合格者,今年可参加补考。
2. 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论文各1篇,字数为3000字左右,严禁抄袭,两篇论文纸质版于9月30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论文封面见附件)。课程论文作为岗前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成绩单列,并记录在岗前培训证书的培训成绩表中。
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人员和附属学校、校医院、保卫处新教职工可不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其他人员均须参加。培训内容考核合格者,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下一年须重新参加培训并考试。
五、有关要求
1.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到相关个人,教育教学课程培训和教育教学实践期间不得安排影响参训人员培训的工作任务。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后参加下一年度岗前培训。
2. 各学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新教职工教育教学管理实践及考核。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每位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现代教育教学思想的引导和教育教学技能、科研技能的培养。
3. 参加岗前培训的所有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培训期间累计病、事假缺课16学时或旷课8学时以上者,认定当年岗前培训不合格。
4. 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合格成绩将作为教职工转正定级、申办教师资格证和职务聘任、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
联系人:王娜 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