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教职工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由所在单位出示婚姻状况证明
3、人事处审核
4、到计财处报销
说明:
1、新进教职工必须到校工作满一年才能报销探亲路费
2、未婚教职工每年报销探父母路费一次;已婚教职工每年报销探配偶路费一次,每四年报销探父母路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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