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学校要求,现重申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农人[2002]94号)和《关于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人事[2009]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考勤记载。
各单位自二○一○年五月起,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将本单位所有不在岗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纸质版)报至人事处社会保障福利科(行政楼207室,联系电话:87281995,Email:rensk@mail.hzau.edu.cn)。
各单位应对所报内容负全责,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并坚持零上报。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考勤结果将直接与各单位年终分配挂钩,若因单位未及时上报考勤记录而造成本单位职工工资或津贴误发的情况发生,误发部分将从单位年终津贴中扣除。确有特殊情况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上报的考勤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设立考勤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学校将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不在岗教职工信息统计表(样表)
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五月七日